广西福建总商会关于开展优秀领导、优秀轮值会长、
优秀会员、优秀团体会员单位、优秀赞助奖、
爱心企业等的评选方案
今年是广西福建总商会成立十五周年,为做好广西福建总商会优秀领导、优秀轮值会长、优秀会员、优秀团体会员单位、优秀赞助、爱心企业奖的评选工作,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方法评选出具有优秀代表性,并在本年度总商会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人物,特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一、评选小组:
组 长:肖志钢
副组长李文峰
组 员:郑辉、黄承明、阮兆剑、侯文坤、古培京、刘文利、韦静舒
二、评选的时间范围:
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
三、评选奖项、评选方法和各奖项获得人数:
1.优秀领导奖:
参评人员:副会长以上领导。
入选条件:(1)政治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树立良好企业形象。(2)企业利润、社会贡献、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位居广西闽商企业前列。(3)企业管理科学规范,企业发展良性循环,具有企业创新、企业文化,在广西闽商企业中享有一定知名度。(4)规范守法,诚信经营。无不良诚信记录,无违法违纪案件、无偷漏税,无违反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行为。(5)踊跃参加总商会的各项重要活动(执委会、年会、中秋理事会、升国旗等),对总商会发展建设积极献言献策。
评选人数:10人。
2.优秀轮值会长奖:
参评人员:今年已经开始参加轮值工作的副会长以上领导。
入选条件:政治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并积极参加总商会的轮值工作,在轮值期间能够担负起轮值会长职责。
评选人数:4人。
3.优秀会员奖:
参评人员:理事和会员。
入选条件: (1)政治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树立良好企业形象。(2)规范守法,诚信经营。无不良诚信记录,无违法违纪案件、无偷漏税,无违反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行为。(3)并积极参加总商会的各项活动、积极协助总商会做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评选人数: 30人。
4.优秀团体会员单位奖:
参评人员:团体会员单位。
入选条件: (1)政治建会强,班子健全,结构合理,分工明确,团结协作,凝聚力强。(2)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,面积超过100平方米,环境设施好。(3)有一套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,包括工作职责、目标、议事规则、会议活动等制度。(4)会费收缴、会员联谊、教育培训、经济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。(5)积极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,参与光彩事业、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、信息、人才、融资等服务,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企业家健康成长。(6)二年内从不缺席总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自觉履行总商会的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。(7)社会责任感强、年内精准扶贫次数不少于三次。
评选数量:10个团体会员单位。
5.优秀赞助奖:
参评人员:赞助总商会各项重要活动的会员企业和个人。
入选条件: 近年来总商会各项重要活动都参与赞助的会员企业和个人。
评选数量和人数:按实际单位和人数奖励,鼓励会员企业和个人更多赞助和参与总商会活动。
6.爱心企业:
参评人员:所有会员企业 。
入选条件: 2018年积极深入参加扶贫工作,对社会献爱心得到表彰,认领政府扶贫任务。
评选人数: 10个会员单位。
(注:所有奖项均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)。
广西福建总商会
2019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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